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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质量提升标准

2020-12-29 17:30:1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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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李羽、陈建锋)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宁晋县中小学党建工作水平,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宁晋县中小学校党组织质量提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学校党组织设置、党员的教育管理、德育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党建工作保障等相关工作的具体标准。

《标准》明确了县委教育工委的管理主体地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关系隶属县委教育工委管理,学校党建工作由县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实现“全县教育党建一盘棋”的大格局。

《标准》强调,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教学骨干培养成管理干部”的“三培养”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培训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严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

《标准》要求,要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形成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全面加强校园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家乡文化、红色文化等优秀精神食粮与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针对党建工作考核和保障,《标准》要求,要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宁晋县中小学党建工作督导考核办法》,按照不低于考核总分值10%的比例,将党建工作纳入对各学区、学校班子的整体工作考核。同时,各学区、学校要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项列支。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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